招聘2人2个岗位
南丹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2人,现公告如下:
招聘范围和对象招聘范围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8.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对象
岗位一:书记员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要求:
一是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是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工作细致、责任感强;法学专业优先;有法院、检察院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岗位二:警务辅助人员
招聘人数:1人(男)
岗位要求:
一是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6年3月16日至2008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优秀复退军人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学历),专业不限。
二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优秀复退军人以及体校、警校类毕业生优先;有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半年以上经历的优先。
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名时间
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0日
报名方式
1.请报名者填写《南丹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文末超链接获取),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ndrmfy@163.com或直接送交至南丹县人民法院5楼政治部(503室)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面交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审核后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应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