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平桂区望高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战斗员1名。
一、招聘岗位
望高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要有严格的执行力,服从消防站的统一管理和教育指导,能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
(二)限男性,年龄为21周岁至30周岁,有部队服役经历或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三)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中国共产党党员;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本科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8月27日24:00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件:wgzzb2021@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贺州市平桂区望高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战斗员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以及学历证书扫描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报名后,由望高镇人民政府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学历和适岗程度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工作由望高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福利待遇
面试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桂消〔2021〕117号)执行,约4000元/月(含伙食补贴)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宜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望高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