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浦北县公安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44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6/19 08:00-2025/7/4 18:00

根据工作需要,浦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招聘44人。


1.岗位一:24人,为留置看护岗位,适合男性,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进行看护。留置看护辅警参照浦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县监委管理使用,没有看护任务时由浦北县公安局管理使用。


2.岗位二:10人,为留置看护岗位,适合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主要工作职责参考岗位一。


3.岗位三:7人,适合男性,高中以上学历,分配方向:巡逻防控、监管场所、派出所及其他执法部门。


4.岗位四:3人,适合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主要协助开展文秘、窗口服务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90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服从岗位分配。签订劳动合同后,参考报名志愿,同意分配工作岗位。


(七)符合监察机关、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公安机关辅警岗位辞职未超过12个月的(截止本次招聘报名开始日期);


11.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在职辅警,或同时已报名应聘本市其他公安机关辅警岗位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9日至7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到浦北县公安局政工室4楼402室(浦北县江城街道城南路125号),现场填写《浦北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带上报名所需材料。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直接复印,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楚可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


报名材料:


1.本人户口簿,要求:住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2.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4.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5.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有退伍相关信息。


6.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7.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提供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提供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注意事项】


1.全程资格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留置看护或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加分材料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一)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以进入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算成绩,具体标准附后。


3.测试要求。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人员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放弃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本法律知识,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当前时事要点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3.加分条件:考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10分:


(1)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退役军人;


(3)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4)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民警配偶、子女。


考生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分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


(三)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体能测试占20%、笔试成绩占35%、面试成绩占4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注意事项】


以上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通过招聘专用微信群和微信公众号“浦北警方”提前通知,考生要及时关注,做好考前准备。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安排在浦北县县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政审考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浦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规范和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等相关规定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按要求及时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后仍有缺额的,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期限为3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1、岗位一、岗位二为留置看护岗位,根据《浦北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留置看护工作相关规定,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下:


月平均工资待遇:约2600元(此金额包含需个人承担的“五险”部分)。


其他福利待遇:约2400元/月。


月总收入合计:约5000元。


上述工资及福利待遇均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执行看护任务期间,由单位安排食宿。


2、岗位三、岗位四平均工资待遇约为2600元/月(包含个人承担的“五险”部分)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等环节但未聘用的人员,将全部纳入浦北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内,我局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经体检、政审合格的,优先从候录库人员进行招聘。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将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浦北警方”进行公布,考生可关注公众号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8312365。


(二)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可以随时通过浦北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通知、公告。报考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通过以上咨询电话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期间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四)正确认识留置看护辅警职业特点。留置看护辅警主要任务是执行留置看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要求高。各考生报考前应当了解并正确认识其职业特点和要求。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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