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提升我县教育科研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办学校公开公开选调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职数(共6名)
1.高中数学教研员1名;
2.中学物理教研员1名;
3.高中英语教研员1名;
4.中小学美术教研员1名;
5.小学数学教研员1名;
6.小学英语教研员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与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全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对应学科的在职教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优良,事业心与责任心强,教育理念先进,教学教研业绩突出,具备优秀组织协调能力;
2.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党纪、政纪处分记录;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研员常态化教研、下乡视导、课题研究等工作。
(三)岗位硬性条件
1.学历职称: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取得中级及以上本学科专业技术职称;
2.教龄要求:从事本学科一线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及以上;
3.年龄限制:45周岁及以下(年龄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公开公开选调报名首日);
4.满足《平远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开选调职位表》(附件1)列明的其他专项资格要求。
三、报名工作实施细则
(一)报名方式
仅限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委托代报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纸质文档交至教育局人事股,同时需将所需资料的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打压缩包发送至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gdpyrsg@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代码+公开选调职位”。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0月14日(星期三)(10月11日除外),每日时段: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平远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四)报名规则
1.每位报考人员仅限填报1个岗位,多报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2.提交全套材料清单:
①《平远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②600字以内组织推荐/自荐材料,包含个人履历、教学成果、教研业绩等内容;
③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
④教学获奖、课题成果、论文专著、学业质量提升成效等业绩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材料初审
人事股现场核对材料完整性,材料不齐的当场告知补齐时限,逾期未补齐视为放弃报名。
四、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审核主体
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县教师发展中心组建资格审核工作组,对照岗位条件逐项核查报名人员资质。
(二)开考比例要求
单个岗位公开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比例≥1:3方可开考;不足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本次公开选调计划并对外公告。
(三)动态审核机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周期,后续任一环节发现资质造假、隐瞒情况的,立即取消参选及聘用资格。
(四)合格公示
审核结束后公布各岗位合格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异议反馈。
五、面试考核组织方案
(一)面试时间
初定2026年10月底,具体场次、时段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面试地点
另行单独通知至入围考生。
(三)面试形式
分为现场上课(说课)、现场评课两个独立环节,两个环节单科合格线均为70分,单科未合格直接失去综合排名资格。
1.现场上课(说课):满分100分,围绕对应学段学科课标、教材内容开展,考察课堂设计、教学实施、课标把控能力;
2.现场评课:满分100分,观看指定课堂实录后现场评析,考察教研研判、问题诊断、教学优化指导能力。
(四)评委组建
由县教育局、县教师发展中心共同组织外地评委进行面试,评委不少于5人,全程封闭管理、回避亲属关系。
(五)考场纪律
考生提前抽签确定出场顺序,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考试区域,违规直接取消成绩。
六、总成绩核算与拟聘确定
(一)成绩权重规则
综合成绩合格线70分,权重分配:
综合成绩=教研业绩得分×30%+现场上课(说课)成绩×35%+现场评课成绩×35%
教研业绩严格按照《教研员业绩得分细则》(附件3)量化打分。
(二)排名递补规则
1.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拟选聘人选;
2.同分优先递补顺序:教学技能获奖等级更高者→现任学校行政职务者→现任学科组长者;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七、公示聘用流程
1.拟选聘名单在平远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受理实名异议核查;
2.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调动相关流程办理人事调动手续;
3.聘用岗位管理:按照教师发展中心现有岗位进行职称聘用,无对应层级岗位的实行高职低聘;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八、监督纪律与咨询服务
(一)监督管理
公开选调全程由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规干预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依规严肃追责。
(二)咨询渠道
政策咨询电话:0753-8893474,工作日工作时段接受咨询答疑。
附件:1.平远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调教研员职位表
2.平远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3.教研员业绩得分细则
平远县教育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