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3个,招聘计划14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只在芦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luso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