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资委关于公开选聘市属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22 08:00-2026/1/28 17:30
为更好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拟从市属监管企业现任中层正职干部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管理人员中选聘部分人员担任专职外部董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属监管企业(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科控股集团)现任中层正职干部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的优秀管理人员。
二、选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专业互补、人岗相适;
(四)依法依规、严格程序。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并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遵纪守法,诚信勤勉,廉洁从业,无不良诚信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出资人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4.具有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能力
1.具有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决策判断能力。
2.熟悉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拥有企业战略规划、公司治理、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法律事务、考核分配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3.具有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具有累计5年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
四、禁止情形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犯罪尚未查清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