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茶陵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岗位及职责
(一)招录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人。
(二)岗位职责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5年11月11日至2007年11月1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记载的时间为准,C证以上应聘人员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国民教育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或取得司法考试C证以上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5.熟悉电脑操作,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到茶陵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6楼602室进行报名。
3.应聘者应提供资料:
(1)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茶陵县人民法院将以预留的号码为准,统一通知,安排考试。因报名者个人原因未接收到通知信息的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法律知识测试和面试。
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和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进入法律知识测试。测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履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为100分。根据两项测试分数排名,择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5%+法律知识测试成绩×35%+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知识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四)体检体检根据速录测试、知识测试和面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有人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体检机构另行通知。(五)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茶陵县人民法院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审。根据考察情况,由茶陵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确定录用人选。(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工作业务能力考核,通过考核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派遣至茶陵县人民法院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1.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构成,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
3.出差补助等与机关正式人员待遇相同;
4.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各环节,茶陵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实行全程监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二)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报名咨询电话:0731-25249230。
(四)本公告由茶陵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