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6人45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贯彻落实涟水人才行动,根据《涟源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修订)》(涟人才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引进计划和职位信息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56名,属事业编制性质。具体的引进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最低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报考人员需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6.报考年龄要求为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医师岗位取得副高职称和正高职称的年龄分别可放宽到45周岁(1980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和50周岁(1975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