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医院简介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39年,是我县集医疗、科研、教学、急救、康复、预防、保健等多项功能于一体,技术力量雄厚、综合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一所国有公立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高危孕产妇抢救中心。
医院占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99张,实际开放床位620张,开设了30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70人,其中高级职称78人,中级职称232人。逐步形成了一支人才梯队结构合理、名医荟萃、大众认可的专家团队。医院技术力量雄厚,设施设备先进,配置了德国西门子核磁共振、螺旋CT、DSA、输尿管软镜、电子支气管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及美国进口三维彩超、四维彩超等系列高端设备,具有较高的现代医学诊疗技术。医院建设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心血管内科、儿科、骨科),县级重点专科4个(泌尿外科、消化内科、普外科、妇产科)。我院是湘雅系各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等医联体定点指导医院。
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信息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7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4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各岗位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要求等详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通过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17:00止
2.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邮箱:rlzyk123456@163.com,在邮件名称上标注“应聘+岗位”及个人联系方式
3.提交材料:《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2025年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三张本人近期1寸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职称证、规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任一时候发现报名资格条件不符、提供的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1)开考比例:公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医院研究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时间:2025年12月10日09:00—10:30
(3)地点:设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5楼大会议室;
(4)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面试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11:30开始至结束。
(2)地点:设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儿科综合楼5楼大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为对应岗位专业类提问,现场作答。
(四)拟录取
综合成绩标准总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被录取者,应届生签订三方协议,取得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后进入体检程序;往届生直接进入体检程序。应届生当年内未拿到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者取消录取资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理论成绩高低、学历高低、是否中共党员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名单。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体检结论下达七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复审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认复审考察人员名单,复审时携带报名条件规定的所有证件原件以及政审材料(包含户口所在地村委会、社区现实表现情况以及计生部门、派出所审查材料)到院人力资源科进行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并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将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被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1500元/月;
2.基本工资按照我院同类聘用人员工资政策执行;
3.绩效按照我院绩效方案执行;
4.社会保险按照聘用人员标准交纳。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院监察科全程监督;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规定》进行处罚。
六、其他
因体检不合格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如录用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88805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0745-7888115(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监察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