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根据永兴县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富余现状,经研究,同意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和暂未分配单位的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公开选聘,为做好选聘相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岗位3个。具体的选聘岗位及计划见《2026年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1.永兴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段心理健康、地理学科教师,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除外);
2.暂未分配工作单位的永兴县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师除外)。
(三)选聘条件
1.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能适应工作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6)暂未分配工作单位的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的考核招聘结果须为合格(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等);
(7)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其它条件(见附件1)。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下(不含合格)档次的(暂未分配工作单位的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对此不作要求);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在编的各学段心理健康、地理学科教师,初中阶段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教师(含具有以上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现任教该科目的教师),具有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名教研员称号的教师不得报考;
(8)暂未分配工作单位的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中的心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教师;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
公告中未明确的选聘考试条件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公开选聘的原则和方法
公开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公开选聘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交资格审查工作人员:
(1)报考人员填写《2026年永兴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报考人员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带二维验证码,注意验证码时效,过期无效);
(5)《同意报考证明》一份。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未分配单位的2025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报考,主管部门盖章即可);
(6)2024年年度考核表(审核时不用提供原件,复印件即可);
(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岗位和姓名);
(8)符合公告报考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
3.报名地点:中共永兴县委统战部521室(县人民政府第五办公楼五楼)。
4.注意事项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
(2)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选聘计划,将于2026年1月26日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公布。岗位选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1月27日8:30至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岗位的视同放弃本次报名。
(3)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4)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于2026年1月31日上午举行,地点待定(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以笔试公告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根据笔试科目,按有效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除以有效参考人数所得的平均分数再乘以80%(有效参考人员的成绩之和÷有效参考人数×80%)。
4.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适时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5.注意事项。考生申请放弃须在考察启动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考察启动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选聘的,将录入永兴县人事考试诚信记录库,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永兴县内的人事考试。
(三)考察。根据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如入围考察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写作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公示。对考察合格的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实名举报(需有联系方式)。
(五)会议研究。公示期满后,对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六)办理手续。经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永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xx.gov.cn)查看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均不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参加报名、笔试、考察等环节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证之一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缺少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考察等环节。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得随意放弃。
(五)正确对待竞争。公开选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心理准备。对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笔试后,如因入围考察的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2次,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未参加笔试和未达到该考试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考察和递补对象。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和本次选聘的有关政策由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和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
六、选聘考试服务
选聘程序和政策由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选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选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
永兴县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5535953。
(二)监督电话
永兴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35-5521855。
永兴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0735-12380-6。
(三)选聘岗位条件咨询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