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资兴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1名,为做好此次选聘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工作人员11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资兴市市直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已满最低服务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视同合格)及以上档次。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2月10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2月10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选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选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4)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和选聘人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4.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2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