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公务员招考信息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4 08:30-2025/12/10 18:00(工作日)
根据《永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永办发〔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
县委巡察办行政编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原则和方法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能力匹配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不含科级)。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其中县直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上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与县委巡察办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拟制血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