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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湖南-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长沙市-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

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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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5 -2026/12/31 17: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工作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综合管理部,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17: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号码”)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nxcygkzp@163.com,收到邮件将自动回复。

3.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2026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3)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jpg格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考察前提供)。

(7)业绩成果材料。包括省级及以上获奖情况、项目情况、荣誉情况及其他业绩成果。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不含)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直接考核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联系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专业能力测评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专家评议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专业能力测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能力测评。专业能力测评采取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策划应用能力、文字能力等,总分100分。

专家评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家评议。专家评议采取面对面交流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及人岗匹配度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直接考核结果在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家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说明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放弃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前,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5121992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综合管理部

举报电话:0731-82291096湖南省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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