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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6年第二批合同制实践型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6年第二批合同制实践型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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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9 -2026/9/17 16:00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财经类本科院校,现有2个校区,占地760亩。主校区地处湖南湘江新区,位于岳麓山下、湘江之滨、梅溪湖畔,雷锋校区位于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雷锋街道。学校是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高校、湖南省“十四五”应用特色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化应用优秀案例单位、“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先进单位”和“湖南省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学校源于1933年的“私立厚生会计讲习所”,是一所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工学、文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全面协调发展的财经特色鲜明的全日制省属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


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践型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等事宜。

(二)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条件

(一)产业经验要求

熟悉相关行业发展趋势、技术标准、业务流程与管理模式,具有相应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二)能力与成果要求

具备权威性执业资格证书(如注册会计师、高级软件工程师等),或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或本人主导完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案例、技术开发合同、成果应用证明、大型项目解决方案等材料,以体现其解决产业实际问题和推动成果转化的实绩。

(三)教学与协同发展要求

具备良好的教学表达与知识传授能力,能承担实践性课程教学、实验实训与项目指导等工作;具备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项目的能力;具备协助学院(系)开发产业前沿课程、共建特色教材、拓展校企合作资源的能力;具备一定的行政协调能力,可承担相关非教学行政工作。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实践型教师2名。硕士及以上学历,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批准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的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7日16时。

2.报名方式

采取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才招聘系统(登录学校官网,在常用服务栏选择人才招聘系统即可进入,或登录招聘系统网址http://rszp.hufe.edu.cn:8888/#/进入报名)。

报名材料如下:

(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实践型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推荐表;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6)已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相关要求

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就读于国内院校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有亲属在我校工作的应聘者应在报名同时书面告知,未进行如实告知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人事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存在提供信息不全等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测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均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测试

1.测试组织及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采取分批招聘的形式进行,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不同批次招聘。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

2.测试方式

测试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与身心素质等情况,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及党委会审定同意后,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待遇

(一)考核与管理

1.实行聘期目标管理制度。首期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在合同中明确聘期目标任务,主要包括产业课程或教材开发、指导学生实践成果、横向课题经费到账、校企合作基地或平台建设等内容。

2.聘期内经考核合格且符合学校“短聘转长聘”条件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按程序签订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未完成聘期任务的,学校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学校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二)薪酬待遇

引进人员薪酬待遇参照校内同岗位合同制人员标准执行,具体按学校相关规定落实。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6年9月8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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