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
引进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聘期五年。相关协议条款在协议书中明确。
(二)特聘补贴发放
特聘补贴与个人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五年服务期内按照特聘补贴总额的80%逐年均额发放,当年补贴在次年发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年的特聘补贴,第五年底按照服务期内考核目标完成情况发放未发放部分。
(三)考评与运用
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方式进行。服务期满(五年)后,由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评估考核,用人单位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并报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或出现触犯法律法规、违反院纪院规等需解除聘任关系的,发放了特聘补贴的须返还已发放的特聘补贴。
八、相关规定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和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引进或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引进和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和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联系电话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报名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宁乡市卫生健康局组织政工科:0731-87883768
(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
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7899568
(三)监督电话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1-88980721
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1-88980958
宁乡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731-87857725
附件:1.湖南长沙宁乡市2025年实施“千引”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第三批高层次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医学生)及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县聘乡用”专项招聘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