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素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一代伟人毛泽东在此求学、工作八个春秋。学校前身为1161年创办的长沙城南书院,1903年始立为湖南师范馆,举办现代师范教育,2008年升格为本科,2019年列为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招生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2024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城南书院校区考察时指出,国家要强大,必须办好教育。一师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传承红色基因的好地方,要把这一红色资源保护运用好,并殷殷嘱托学校,“大思政”要抓好,红色资源要用好,第一师范要办好。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
纪检监察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
四、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省内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包括派驻机构、巡察机构)、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机关等部门中具有公务员(含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