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长沙县实验梨江中学(原梨江中学)由著名教育家徐特立先生于1905年创办,是一所有着百年历史的近代新式学校。学校秉承“革命第一、工作第一、他人第一”的精神和“诚信、勤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办学成效显著,近年来多次获评长沙县教学质量一等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学校自今年起与省级示范性高中——长沙县实验中学开展深度合作办学,实施全面托管,共推“优质高中+集团”深度融合模式,携手打造区域教育新标杆。根据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初中校聘英语老师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对应学段对应岗位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等级达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和相关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七)新聘用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即1991年1月28日以后出生),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教练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长沙县教育系统2024年员额内非末位淘汰校聘教师此项不做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