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文件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聘用的普通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普通雇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
三、报考资格
(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综合素质优,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计划1名,主要从事文员工作。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 招聘 单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岗位条件 |
考核 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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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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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渣土事务中心 |
行政辅助类 |
文员 |
1 |
30周岁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
笔试+结构化面试 |
报考人员需于2025年12月15日前取得相应学历 |
具体要求及相关说明: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