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专业技术类1名、工勤辅助类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相结合。
二
人员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聘用的普通政府雇员按照《长沙市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进行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幼儿园有关规定执行。
三
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近五年内(2021年12月30日以后)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此项目考察期间由招聘单位在“信用中国”“信用长沙”平台进行查询)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考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须在2023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
招聘程序
幼儿园教师(高校毕业生)岗位,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程序为信息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资格终审—拟录取公示—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