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石门县人民政府第六届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9 -2025/12/24
为推进我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为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供保障,助力法治石门建设,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的职责和任期
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为:
(一)在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以及各种规范性文件、决定、命令时,提供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
(二)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开展风险评估,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三)为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招投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审查、修改重大合同、项目法律文书;
(四)协助处理重大涉法涉诉事件和案件,参与调查、调解,提出处理方案,起草有关法律文书;
(五)就涉及县委、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事项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六)在开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活动时,积极参加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七)协助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八)按县委、县政府要求列席有关会议;
(九)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法律顾问的任期为2年,期满重新选聘。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选聘对象为执业机构在本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30周岁且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律师需执业5年以上,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特长,具有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和较强工作能力,具有县级及以上优秀律师荣誉称号的优先;
4.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