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津市市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津市市第一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附件1)。其中:
1.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会同津市市人社局和相关部门认定。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
3.学历、学位要求:应符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中相应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等。2026年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4.资格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等级证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6年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报名。2025年12月1日-12月9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为报名期,报名地点为津市一中办公室(明道楼四楼)。
2.网上报名。2025年12月1日8:00-12月9日17:30。报名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应聘资料(含报名表)发送至邮箱jsyz3370@163.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2月10日8:00-12:00,14:3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津市一中行政会议室(明道楼四楼)。
现场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所在高校教务处审核盖章的学业成绩登记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
(6)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7)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活动、实习经历、获奖情况等方面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中所列相关证书、证件需复印件一份。
应聘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津市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考试各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各环节考试分数线不低于60分。考试各环节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考试一般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面试时间2025年12月12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津市一中明道楼。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现场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资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录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对象为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现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在县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应出具体检结论。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津市市人社局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
(六)考察。根据体检合格人员情况,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递补。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同意,并报津市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聘人员的相关材料提交津市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提供拟聘用人员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津市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聘用工作进程,注意津市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考试聘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老师15973657651王老师18973692198
报名邮箱:jsyz3370@163.com
监督电话:0736-12388(津市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