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2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07/16 09:00-2025/07/22 18:00
准考证打印
2025/07/31 09:00-2025/08/01 18:00
笔试时间
2025/08/02 09:00-2025/08/02 11:00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屈原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附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ueyang.gov.cn)和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quyuan.yueyang.gov.cn)发布。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本公告及附件,并统一组织报名、笔试、面试和体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考察、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区纪委监工委负责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共发布招聘岗位11个,岗位计划12个(使用事业编制),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4个,岗位计划4个。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3、2024、2025年),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7年7月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7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7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及以后出生。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2025年毕业生,2025年学历学位证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且学历认证未能在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考试录用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流程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计算→体检(可递补)→考察(可递补)→公示→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共7天,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岳阳市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电话:19573003036。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填写《屈原管理区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3)学历学位证书(出国留学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5年毕业且仅有2025年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暂未取得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出国留学的2025年毕业生提供相应承诺材料),2025年学历学位证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且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按照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填写,其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认定,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须对专业进行研究认定的,应聘人员提供成绩单和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可在面试前提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结合所学课程、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研究认定。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5)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还须主管部门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前提供。

4.报名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未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同样取消应聘资格。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承诺所填报的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主动报告与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材料和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附件1)。

5.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6.笔试人员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即应聘同一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即为笔试人员。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达到3:1比例的岗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2:1)。岗位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笔试开考前另行公告。

(二)笔试

考生必须携带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为2025年8月2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发放。由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西301室领取。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文字综合岗位(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30%: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文字综合类知识(占比70%:主要内容是综合分析、理论思维和公文写作等);所有专技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20%: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职业道德等)+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内容是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的岗位,笔试成绩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对象的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数与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2:1的,按1个计划取2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招聘岗位<2:1的,全部入围面试,经研究可以相应核减或不核减岗位计划,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的,不核减岗位计划。因放弃面试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导致招聘岗位<2:1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无人员递补的,经研究可以相应核减或不核减岗位计划,但招聘岗位只有1个计划的,不核减岗位计划。面试对象名单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三)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纸质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与协调、应变与情绪自控、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

3.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3.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

(五)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的,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时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在达到笔试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主管部门(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等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和相关材料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通知、公告及时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九)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及时按规定到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待遇。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包括试用期),聘用合同须明确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从“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到“聘用和编制手续办理”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公开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密切关注屈原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的公告、通知,因应聘人员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应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 )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5.咨询及举报电话

(1)报名考务咨询电话

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19573003036。

(2)政策咨询电话:

报考者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有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按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联系

(3)监督举报电话

屈原管理区纪委监委信访室:0730-5715028

本次公开招聘由屈原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湖南粉笔
湖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