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6〕7号)、湖南省委编办《关于配合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使用核准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6〕120号)的要求,结合各县市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1.此次计划招聘14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郴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sjsw.czs.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符合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件的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2024、2025届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如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是指在1987年11月3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4)报考人员毕业证、学位证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7)截至2026年11月3日,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未满服务年限的,与现所在机关事业单位约定试用期未满的或签署了服务年限协议且期限未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可委托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报考单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地点。郴州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南湖路2号市残联办公楼三楼)报名大厅。
3.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2026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材料。
(1)下载并打印《2026年郴州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
(2)应聘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证明材料;
(3)近期白底彩色1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4)委托报名需提供考生的委托函,考生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和《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
(2)需咨询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附件1);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对少数因专业特殊等情形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郴州市卫生健康委、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取消招聘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2026年11月10日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11月11日17:3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相关县市区复审,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4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909号,郴州市内乘坐13路、22路、27路、36路、39路、56路、109路、201路到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公交)。
3.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6年11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
领取地点:郴州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南湖路2号市残联办公楼三楼)报名大厅。
4.笔试成绩公布。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布。
5.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60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如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6.面试合格分数线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设置为70分。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当考官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面试考官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3)成绩公布。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并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申请,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郴州市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并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须在聘用村卫生室服务满6年,聘用起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及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招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需按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与应聘单位领导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执行。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阶段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关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业务咨询
招聘程序由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1.招聘程序咨询: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35-2223176
2.招聘考务咨询:
郴州市卫生健康事务中心:0735-2350064
3.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郴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4.举报电话:
郴州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735-2169060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郴州市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0735-2368227
附件:1:郴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6年郴州市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报名表.docx
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