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笔首页
微信
微博
0731-8225 9395

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公告-青海-招警-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安徽-马鞍山市-和县-湖南-益阳市-南县-海南藏族自治州

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公告

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公告

招聘32人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8 09:00-2026/11/11 17:00

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充实海南州基层消防救援力量,更好的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根据《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3名(仅限男性,具体工作地点为海南州共和县、贵南县、兴海县);招聘消防文员9名(性别不限,具体工作地点为海南州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同德县、兴海县)(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无重大债务和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集中管理、纪律约束和单位统一分配,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8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之间);


6、具有海南州户籍(含持有海南州居住证1年以上的常住人口或在海南州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1年的(正常退出国家队消防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户籍范围放宽至青海省内;


7、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所需相关学历证书时间截止为2026年9月30日;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消防文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章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无重大债务和民事纠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志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集中管理、纪律约束和单位统一分配,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8年10月25日至2008年10月25日之间);


6、具有海南州户籍(含持有海南州居住证1年以上的常住人口或在海南州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满1年的(正常退出国家队消防员、政府专职队员、消防文员),户籍范围放宽为青海省内;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所需相关学历证书时间截止为2026年9月30日。同等条件下,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且因正常原因办理退出(辞职)手续的优先录取;


8、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秘书学、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管理学类(含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经济学类、档案学、计算机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消防工程等相关专业。取得所需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时间截止为2026年9月30日;


9、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OFFICE等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10、具备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11、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1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参加非法组织、重大交通事故和其他不良记录;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同步实施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制发准考证。


(一)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应于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1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40、下午14:45—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携带以下材料到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泰和大街10号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楼招聘办公室参加现场报名(招聘咨询电话:0974-8455741):


1、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居住证或满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在学信网打印的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个人免冠证件照6张(1寸蓝底或白底);


(4)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表中基本信息可机打,签字部分手写;


2、根据个人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立功受奖材料(证章、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原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作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招聘对象在正式聘用后驻勤备战、日常管理、教育训练模式和非正常离职等相关规定,由招聘对象签字确认。拒不签字者,取消报名资格(招聘知情书见附件4)。


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消防文员的,每人仅限报考1个单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单位。报名登记表设有“是否服从调剂”选项,用人单位未招满计划人数时,对选择服从调剂的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调剂补录;


2、历次参加海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聘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入职培训后非正当原因退出、政治考察复查不合格和公示录用未报到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招聘考核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政治考察、面试、体格检查。各考核环节由州招聘办公室统筹安排,设置考点组织实施。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测试。其中,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6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最低分值视为“不合格”;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实行等次评定,分别计10分、7.5分、5分、2.5分,总成绩最高40分,任一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结果有一项为“不合格”者,予以淘汰。(详见附件5)


2、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政治考察。州招聘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要求,到招聘对象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委托州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时除对招聘对象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察招聘对象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由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面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方法,委托相关有命题资质的机构进行命题、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面试时间8分钟。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统一组织在州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州招聘办公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州招聘办公室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聘。


6、公示及聘用。


(1)公示。在各考核项目均合格人员中,州招聘办公室在全州范围内根据个人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直接聘用、优先聘用规则:


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且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持有有效期内B2(含)以上等级驾驶证人员,招聘考核合格的直接聘用。


对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以及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年(截至2026年9月30日)及以上工作经历(正常退出)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上述条件及体能测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的单项用时进行排名,用时少者排名靠前。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7、入职培训。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试用期)为6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


对聘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期间退出的,根据公示的合格人员成绩排名依次补聘,补聘期为2个月。入职培训1个月内,开展体格复查与政治考察复审,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复查范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对象入职前,应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入职培训期间,经个人申请退出、用人单位审批同意的,按照有关规定退缴相关费用,取消今后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资格。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消防文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各考核环节由州招聘办公室统筹安排,设置考点组织实施。


1、笔试和面试。笔试试题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综合试题,满分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占4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占60分)。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


招聘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如考核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人员名单。


2、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体格检查资格,空缺名额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满足不了岗位需求人数,经州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后,考生可按考试总成绩跨岗位之间进行依次递补调剂(仅限报考时勾选“服从调剂”的人员)。


体格检查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执行,统一组织在州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格检查,其中身高、体重和文身项目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经考核批准聘用的招聘对象,持发票可报销体检费用;未聘用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须于体格检查结果公布后的3日内,向州招聘办公室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州招聘办公室会同承检医院研究后,符合复检条件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格检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满足不了岗位需求人数,经州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后,考生可按考试总成绩跨岗位之间进行依次递补调剂(仅限报考时勾选“服从调剂”的人员)。


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政治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政治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政治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按照程序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3、政治考察。州招聘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政治考察要求,到招聘对象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委托州公安局进行政治考察。考察时除对招聘对象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突出考察招聘对象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由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政治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空缺名额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如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满足不了岗位需求人数,经州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后,考生可按考试总成绩跨岗位之间进行依次递补调剂(仅限报考时勾选“服从调剂”的人员)。


4、公示聘用。


(1)公示。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州招聘办公室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5、入职培训。新聘用消防文员参加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为1个月,试用期为3个月(含入职培训时间)。


招聘对象入职前,应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对聘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同一报考岗位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补聘期为2个月。如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满足不了岗位需求人数,经州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后,可按考试总成绩跨岗位之间进行依次递补调剂(仅限报考时勾选“服从调剂”的人员)。正式签订合同后离职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二)消防文员


经批准聘用的消防文员,培训合格后按《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岗位所需专业资质等级,岗位等级由低到高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高级以上。消防文员在本级各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符合新一级岗位等级任职要求后,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调整为新一级岗位等级。


消防文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青海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消防文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三部分构成,聘用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实行8小时工作制,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实行集体就餐,不提供住宿。按季节、气候等特点免费发放制服及其他个人被装,统一制发工作证件。在文旅、交通、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同等的优抚优待政策。


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及消防文员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此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纪检组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974-8490158。


其他事宜


公开招聘期间,海南州招聘公告、考核实施、事项通知等信息由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发布(招聘咨询电话:0974-8455741),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共和县泰和大街10号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楼招聘办公室。有关考核安排、名单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号青海海南消防(微信号:qinghaihainan119)发布,请招聘对象随时关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附件内容)


1、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招聘计划表


2、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3、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4、招聘知情书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海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办公室


2026年10月28日



职位表.xls
湖南粉笔
湖南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