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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湖南-岳阳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岳阳楼区-选调-岳阳楼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

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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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 -2026/10/31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委实际,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选调范围、计划及报名时间

1.选调范围

岳阳市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人员(教体、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选调计划

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干部1名(管理九级),岳阳楼区巡察事务服务中心干部1名(管理九级)。

3.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6日-2026年10月31日


二、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岳阳楼区巡察事务服务中心财会审计类(岗位一)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八级职员及以下职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3.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专业;或在财会、审计岗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专业限制)。

4.满足事业编制人员流动调配相关条件,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二)报考岳阳楼区廉政警示教育中心综合类(岗位二)工作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八级职员及以下职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3.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专业;或在文字综合岗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专业限制)。

4.满足事业编制人员流动调配相关条件,经单位推荐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调对象: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5.进入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在拟转出单位工作未满1年;不能长期在本单位本岗位工作的;

7.与楼区纪委监委(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组、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或配偶及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8.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年限、任职经历和服务期限等时间均计算到2026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由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联合成立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岳阳楼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岳阳楼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岳阳楼区政府2号楼311办公室)。

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纸质版《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必须签署意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进入途径资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三张;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工作经历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

报名时,需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等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即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审批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不低于2:1)。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按“干什么,考什么”原则确定。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本次所有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数的90%。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面试人员的确定。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原则上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数与计划数5:1的比例,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按1个计划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5:1的,全部入围面试,可以相应降低入围比例(不低于2:1)。因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导致<5:1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面试公告一经发布,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有效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5%;同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还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4.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优先顺序处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工作时间长者优先(工作时间以缴纳养老保险缴纳时长为准)。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述同分处理办法执行。

2.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要求肢体健全)。

4.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考察由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组成联合考察小组,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同时查阅核实本人档案等有关情况。

(七)递补。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前,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述同分处理办法执行),递补不超过2次。

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八)集体研究。区纪委常委会听取选调情况汇报,研究确定拟试用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试用。对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试用人员在岳阳楼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调入对象,报相关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入手续。

(十一)其他。进入公示和试用等环节后,如出现不合格人员或自动放弃等情况,不实行递补。


四、相关事项

1.选调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2.选调工作由岳阳楼区纪委监委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岳阳楼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负责全程监督。

3.此方案中未尽事宜,由岳阳楼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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