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聘用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
2.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服从组织安排。
3.办理了失业登记并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4.就业困难对象优先使用以下类型人员: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3)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之前从事其他公益性岗位满3年及以上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6.无不良征信、个体经营执照、法人、股东等情况;未同时享受过相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三)招聘人数及从事工作
招聘交通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及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报名地点:新宁镇便民服务中心。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本人持学历证、就业创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2张、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红底)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2张。
(二)资格审查
由新宁镇政府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以现场、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地点为新宁镇,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总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聘用人员。
(四)对拟聘对象进行公示
面向社会对拟聘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合同签订
经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无异议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3年,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终止。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
从上岗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无经济补偿自动解聘。
(二)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2200元/月,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即个人应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相关人员聘用资格并依规处理。新宁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18-8222303。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报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开江县新宁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8-8222303唐老师:13568166869
开江县新宁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