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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2026年澧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湖南-常德市-澧县-遴选-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澧县单位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2026年澧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关于2026年澧县部分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20人19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15 08:00-2026/10/20 17:30
笔试时间
2026/10/24 09:00-2026/10/24 11:00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澧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管人员)16名、事业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澧县公务员(参管)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2026年澧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2)。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参管)单位选调人员范围:全县公务员(参管)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管)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2.事业单位选调人员范围: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公务员(参管人员)

(1)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2)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录用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3)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事业人员

(1)须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2)未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3)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新录用事业人员录用当年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除外);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未满服务年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不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并填写《2026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20日(工作日的8:0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公务员(参管人员)到县委组织部504室报名(联系电话:0736-3122739);事业人员到县行政服务中心3号楼604室报名(联系电话:0736-3221604)。

(3)报名提交资料:①《2026年澧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公务员(参管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中录用审批表、转任审批表(有即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每个报名人员只可选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须严格按照公告和职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资格初审。推荐单位应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符合条件方可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分别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3.最低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报考人数低于3:1的,核减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用人单位党组织研究并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10月21日(8:00至12:00,14:30至17:30)到报名地点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分别到县委组织部504室、县人社局604室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笔试重点测查考生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相同者,均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在澧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笔试成绩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在同一职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澧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和比例。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为2: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党组织研究并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选调计划只有1人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数。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与排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面试人员只有1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审查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出现本人放弃或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同意。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1.公示。选调单位结合职位要求与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在澧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并分别在拟调入单位和拟选调对象原单位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按有关规定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异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在公示期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相关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公开选调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报名人员对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调单位联系。

如仍有疑问,可拨打下列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36-3122739(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0736-3221604(县人社局事管股)

监督电话:0736-32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附件:

中共澧县县委组织部

2026年10月14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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