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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预聘制科研人员招聘公告-湖南-长沙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预聘制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预聘制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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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3 -2026/10/30 17:00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开发、生产、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设有中医基础研究所(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中医药文献信息研究所(期刊社)、中医临床研究所、中医肿瘤研究所、中药临床药理研究所、药膳食疗研究所、中药创新药物研究所、中药资源研究所、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及附属医院(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科研、医疗业务机构。


结合我院工作需要,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预聘制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旨在引进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中医药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

(二)具备优良的职业道德、科研诚信及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经历,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后研究经历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大的学术潜力,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完成合同期内约定的科研、医疗或教学工作任务,参与学科建设、平台建设与学术团队建设,推动本学科相应研究方向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跟踪本领域最新进展,提出创新性研究构想,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三)在本学科前沿领域积极探索,在申报国家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承担国家级研究项目;

(四)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产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术成果,推进中医药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五)参与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团队整体科研能力与学术影响力;

(六)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与科研诚信,服从我院的岗位安排与工作调度。


四、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岗位为事业编预聘制,按照事业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超出考核任务范畴取得的各类标志性成果,按照我院有关政策规定纳入年度科研奖励计发范围。

(三)其他待遇支持。落户长沙即可办理在长首套房的购房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还可享受湖南省和长沙市相关人才政策支持,如租房和生活补贴、在长首次购房补贴、新入职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等。具体待遇、支持政策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预聘制科研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或面议。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7:0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电子版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yyyjyrsc@163.com,并通过设置阅读回执的方法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3.报名地址: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142号传承创新大楼二楼C239室。

4.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预聘制科研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6年预聘制科研人员招聘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含验证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以上均为JPG格式;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JPG格式;

(4)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JPG格式;

(5)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代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证书不超过3份)等。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提交的简历、佐证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

根据审核结果发布考核公告,对符合条件人选在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直接考核。

(四)体检与考察

按有关规定组织通过直接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组织人事部(机关党委)为公示无异议人员开具入职通知,拟聘用人员原则上应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学校或学院出具专业课程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入职通知前,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9949015(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9949020(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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