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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市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公告

祁阳市人民法院2026年公开招聘法官助理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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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9 08:00-2026/10/16 17:30

为进一步充实审判工作力量,祁阳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暂定招聘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根据报名情况酌减。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8岁;

4.普通高等学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学历与学位要一一对应)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A、B、C三类证书均可);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电脑操作能力;

7.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或直系亲属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涉毒吸毒的;

9.本人亲属在祁阳辖区从事律师工作的(含实习律师);

10.与其他单位有劳务合同,且不愿意或不能解除的;

11.本人及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有应当回避,或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和咨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政治部401办公室。

4.报名要求:由考生自行提交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1)个人报名表(文末二维码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3)户口本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5)自行在学信网上查询和打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注册备案表;

(6)法律职业资格证证书复印件,证书暂未发放的提交考试成绩单(携带原件以供核实)。

以上材料提交我院政治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开考比例2:1。

2.笔试内容侧重案例分析。

3.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总成绩的60%。

(三)面试

1.面试比例1.5:1。

2.面试内容和形式: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以百分制计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参加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一年内聘用制法官助理职位出现缺额时,我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所递补人员后续需完成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四)体检

1.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录计划确定体检人选。

2.我院政治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增加毒检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按照考察人数与招录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我院政治部牵头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法官助理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被考察人员如持有律师证或律师实习证的,需在入职前办理注销相关手续。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综合成绩高低从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为拟招聘人员,经院党组研究后,在我院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及签订聘用合同

考察合格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中明确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拟聘用人员安排至各业务庭室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本科学历聘用制法官助理薪资4000元/月(试用期薪资标准为3200元/月),硕士学历聘用制法官助理薪资4500元/月(试用期薪资标准为3600元/月)。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薪资标准根据本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聘用制法官助理享受本院聘用人员同等其他待遇、福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五、注意事项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祁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本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招聘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聘除体检费用外,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5.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本院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746-3287723。

祁阳市人民法院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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