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关于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健全全县社情民意征集工作体系,拓宽群众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渠道,有效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和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依据人民建议征集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洞口县工作实际,中共洞口县委社会工作部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人民建议征集县级特邀建议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名额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选聘对象覆盖多元群体,具体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基层治理工作骨干,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职工,“两新”组织、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从业人员,各行业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县域发展的社会各界群众。
(二)选聘名额
本次共公开选聘人民建议征集县级特邀建议人50名。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无任何政治立场偏差及不良政治表现。
(二)热心公共事业
高度关注洞口县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改善和基层治理建设,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公益意识和奉献精神,主动参与基层公共事务,自愿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建言献策。
(三)履职基础扎实
熟悉自身所在行业、领域工作现状与发展趋势,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能够结合岗位优势、行业特点和基层实际,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可行、兼具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四)综合能力较强
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基层调研、分析研判和文字表达能力,善于捕捉社情民意、梳理基层治理问题、研判社会发展态势,建言献策思路清晰、逻辑严谨、内容详实、贴合实际。
(五)身体条件适宜
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够正常参与实地走访、民情调研、座谈研讨、业务培训等各项履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作风品行端正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无负面舆情及其他不良品行问题。
三、特邀征集人职责与权利
(一)主要职责
1.常态化收集民意、建言献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城乡建设、民生保障、教育医疗、养老就业、基层治理、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基层走访、民情调研,精准收集群众诉求、基层问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每年向县委社会工作部报送不少于2条高质量、可落地、有价值的人民建议。
2.主动参与各类征集活动。积极参与全县专项征集、主题征集、日常征集等各类人民建议征集工作,主动参加专题座谈会、政策研讨会、基层调研、建议论证、优秀建议评审等履职活动,为全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提质增效提供专业支撑。
3.助推建议成果落地转化。主动对接各职能主管部门,全程跟进本人报送建议的受理、办理、整改全过程,配合做好建议梳理、对接督办、进度跟踪、结果反馈等工作,全力提升人民建议采纳率、办结率和成果转化率。
4.开展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主动宣传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意义、工作成效,积极引导身边群众树立参政议政意识,主动参与民意征集、积极建言献策,营造“人人关心发展、人人参与治理、人人建言献策”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权利
1.资料查阅权。根据履职工作需要,依规查阅、获取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相关非涉密文件、政策资料、工作台账及业务信息。
2.进度知情权。全程跟踪本人所提交建议的受理、分派、办理、答复、落地转化全流程,可协同县委社会工作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3.工作建议权。结合自身履职实践和基层工作实际,对全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机制、流程规范、活动开展、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和优化建议。
4.学习参与权。免费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工作会议、交流研讨、专题调研等各类履职活动,提升自身建言献策能力。
5.评优推荐权。本人报送的优质建议可优先推荐参与市级、省级优秀人民建议评选;履职成效突出、表现优异的个人,可优先推荐纳入市级特邀征集人储备队伍。
四、选聘流程
(一)推荐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者需填写《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附件1);单位推荐需填写《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附件2),对被推荐人进行简要评价,并在推荐表单位意见栏说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表格资料报送至洞口县委社会工作部人民建议征集组(电子邮箱:xtyjyzj@163.com,联系人:刘沐晗15376768994),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4日。
(二)人员评审。洞口县委社会工作部将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候选人的专业背景、建议能力、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正式候选人。
(三)名单公示。洞口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拟聘用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正式确定为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
(四)颁发聘书。洞口县委社会工作部为特邀建议人颁发聘书,聘期为2年,期满后可自动解聘或根据需要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特邀建议人聘期内无工资福利待遇,所提建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特邀建议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解聘:1.利用特邀建议人身份谋取私利;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等;3.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特邀建议人工作、不履行特邀建议人职责的;4.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职;5.其他不适宜担任特邀建议人的情形。
附件:洞口县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推荐表洞口县人民建议征集特邀建议人自荐表
中共洞口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