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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第一中学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湖南-娄底市-教师-2026-行政事业编-双峰县-有编制-双峰县第一中学

双峰县第一中学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双峰县第一中学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7 -2026/8/21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双峰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双办发〔2019〕2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定向引进3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为2名学科竞赛专职教练(高中数学1人、高中物理1人)和1名学科带头人(高中英语),详见《双峰县第一中学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学历人才岗位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6.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具体条件

报考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

双峰县外在编在岗人员,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所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定向委培生、公费师范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等人员,应征得上述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其他条件

报考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要求”两栏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应一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资格审查会审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引进程序: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岗位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上传主要课程设置、研究方向、学习内容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于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双峰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参加双峰县人才引进,在体检、考察、公示、引进等环节,自愿放弃资格未满三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双峰网、双峰党员E家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现场报名

地点在双峰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5458办公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网络报名

微信扫描《双峰县第一中学2026年第二批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附件5)中报名二维码,按程序如实填报信息。网络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截止日前须拨打县委人才办电话予以确认,未电话确认的考生如有报考信息缺漏后果自负。

联系人:贺琳,联系电话:0738-6835610,13034840683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双峰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验证报告扫描件,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

(5)职称资格证书或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

(6)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附件以及网络报名系统要求,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以后,报考岗位和填报上传的信息、材料均不得在网络报名系统修改。报考人员对引进条件要求不清楚、填报上传的信息和材料不清楚的,应主动向双峰县委人才办咨询。

(2)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高学历人才岗位条件,组织工作人员对所有报名考生提交的资料、信息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分别进行考试。

1.考试程序

(1)如果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超过3:1(不含),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按上述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引进计划数1:1比例等额进行体检。

(2)如果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为3:1(含)以内的,只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数1:1比例等额进行体检。

(3)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2.考试内容及方式

(1)笔试

考试内容对应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面试(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为45分钟;试讲内容为湖南省现行高中教材。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考试成绩在双峰党员E家、双峰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体检、考察与递补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在考察开始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要求,将吸毒检测纳入此次引进人员体检范围。体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考察结束后,不允许考生放弃。

3.递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按照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成绩低于75分(不含)的不得作为入围人选。

(六)公示和录(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提交双峰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录(聘)用。拟聘人员在双峰网和双峰党员E家等媒体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引才政策

(一)引进的人才,定向安排到有关部门(单位),作为事业编制干部使用。

(二)引进的人才由组织部门负责跟踪管理,均作为战略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和使用。明确所在单位的一把手作为具体培养人。

(三)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服务期协议,其工作时间均在引进单位上班的,除正常的工资、福利待遇外,5年内每月享受生活补贴。高学历人才每月1500元,以上补贴在入编后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发放。

(五)引进人才5年内每年发给住房补贴,高学历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该项补助由用人单位发放。

(六)引进人才原则上在编制限额内进行引进。

(七)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八)引进人员原则上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试。


五、纪律要求

(一)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参与组考的工作人员、面试考官与引才对象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情形的,应按有关规定回避。

(二)高学历人才引进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引才纪律,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好引才工作每个环节关口,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从快给予党政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引才对象要严格遵守高学历人才引进的相关纪律,并对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引才条件规定的须签订诚实守信承诺书。凡在引才的任何环节发现有引才对象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在考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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