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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湖南-衡阳市-耒阳市-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耒阳市卫健系统

2026年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6年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54人7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08:00-2026/8/14 18: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健系统实际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为154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39名),其中市直医疗卫生机构114名,分别为耒阳市人民医院29名、耒阳市中医医院43名、耒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2名、耒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耒阳市第三人民医院16名、耒阳市精神病医院7名、耒阳市肾脏病医院1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0名。具体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与条件表》(附件1)。"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4年、2025年、2026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患有精神疾病或有不适宜从事医务工作的既往病史,以及因为身体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的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耒阳市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12.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自聘(录)用文件或聘用合同明确的聘(录)用时间起算〕;

13.现役军人;

1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耒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leiyang.gov.cn/)、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eiyang.gov.cn/lysrsj/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与流程:报考人员需通过微信小程序"湘易报名"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在考试报名页面提交报名信息,并到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市场)资格审查现场,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报名登记表。

3.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需提供:a.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b.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c.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d.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

②2026届非全日制教育的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③报考人员须到资格审查现场凭本人身份证打印《2026年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填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④耒阳市外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提供经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辞职的文件材料。

⑤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完成后现场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需将已审核缴费的报名登记表交回至报名登记表打印处,并领取报名回执单,即报名成功。因自身原因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⑥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若属于专业特殊或确难形成竞争的情形,经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并报衡阳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予以取消、核减招聘计划,相关调整将在笔试前予以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申请退还考务费。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②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学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③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以下简称《目录》)和《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版)》(附件5,以下简称《技工院校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或《技工院校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讨论决定。专业要求表述为某个具体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而非某类专业。考生以本科学历报考时,本科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④公告其它未明确时间的条款截止到2026年8月3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资格审查

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招聘办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报名。报名成功者请密切关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eiyang.gov.cn/lysrsj/index.html)发布的笔试公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发放纸质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缺考人员不再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其笔试、面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60分,面试75分)。该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为准。

②笔试方式: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③笔试内容:岗位代码为A01-A39、D01、D02、F01、F02、G01-G06、I01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医学基础知识(70%);岗位代码为B01-B08、E01-E04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医学(中医)基础知识(70%);岗位代码为C01-C08、H01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和护理基础知识(7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120分钟。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布。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招聘办〔耒阳市卫健局组织人事股(人才工作办公室)409室〕申请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查分。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查分结果将由招聘办反馈给考生。

2、面试

①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并结合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相应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③面试时间与地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单》获取方式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及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并同步开展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招聘办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耒阳市卫健局组织人事股(人才工作办公室)409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起算),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入围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体检不合格或未在90日内取得体检"合格"结论等情况,以及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办会同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考察不合格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出现空缺时,体检环节已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的岗位,不再递补;体检环节未进行递补的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等额递补1次(含递补体检)。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工作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

(七)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耒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4-4327898;耒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4-4354016;耒阳市卫健局机关纪委0734-4341880)。

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公示环节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没有社保缴费记录)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常转正定级。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新聘用的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工作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新聘用的人员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对招聘岗位要求在相应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相应岗位试用。截止相应时限内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截止相应时限内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资格证取得时限详见附件1中的"执业资格(资格证)要求"栏。

报考招聘岗位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各岗位拟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岗位代码A34、A35、A36、B07、C06为1人1岗,不参与选岗),凡不参与选择聘用单位或不愿到所聘岗位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耒阳市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2.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面试、体检、考察及调整、补充等事项通知,均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不再电话通知个人,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因报考人员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准确无误的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凡有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咨询电话:0734-4355501、0734-4341883。

本公告由耒阳市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专班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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