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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8人1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08:00-2026/8/14 17:30
笔试时间
2026/8/29 -2026/8/29

根据工作需要,为确保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工作有序、正常开展,经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请相关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


二、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职位12个,计划招聘人员共28名。具体报考职位见《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90年8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期间出生),35周岁指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指199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26周岁指199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职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职位表为准;

7.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系尚未取得执业资格证原件的,可提供2026年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名。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宁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三支一扶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10.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宁远县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1.现场及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报名地点: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门急诊医技大楼6楼人力资源部。

网络报名人员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对照报考岗位所属的类别(附件1),将所需资料汇总到(附件5),再一并发送至指定的邮箱(rmyyrsk7325143@163.com)。发送报名邮件时应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未按规定要求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超过网络报名时间的视为无效。

3.报名材料:①《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近期一寸清晰的免冠彩色照片3张;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⑤职位要求的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考取执业资格但未发放证件人员提供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⑥《诚信承诺书》(附件4);⑦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应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反馈结果,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按初审和复审进行,具体如下:

初审:对网络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会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考生(考生报名的邮箱或报名表中预留的电话号码)。若考生已成功发送邮件报名,但未收到反馈的资格初审结果,可致电本公告后附的具体联系方式进行查询。

复审:参加网络报名的集中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原则上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发布公告2日内到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部(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6楼人力资源部)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

本次考试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或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笔试、面试环节(以实际未达到开考或入围比例的环节为准)设置合格分数线,其中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该环节未全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笔试。

①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②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③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2026年8月29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8:00-12:00、14:30-17:30,领取地点为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6楼人力资源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笔试地点为准。

(2)面试。

①面试对象: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缺考。

②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评面试人员相关专业知识、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护理岗位(职位代码006)采用专业知识问答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面试,两项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岗位采用专业知识问答进行面试。

③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综合成绩按职位在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进行排名。

4.笔试、综合成绩公示与查询:均在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在公布成绩日第二日至第三日由本人到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

(四)体检

1.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该岗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应聘护理岗位的应聘者同时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对青霉素过敏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单位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6.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收取,由体检对象自理。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宁远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医院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察、公示不符合要求或试用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考察、公示、试用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其中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全日制本科生享受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的医院人才补助和其他优惠政策。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补充聘用

体检结束后,对前期出现空缺职位,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统一向社会公布,组织补充聘用。补充聘用职位面向参加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公开报名、征集志愿。符合补充聘用职位资格条件、前期已参加笔试科目与补充聘用职位要求相同的报考人员,可以报名。前期参加面试后,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补充聘用。补充聘用职位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县人民医院组织集中面试,按事业单位聘用有关程序择优补充聘用。补充聘用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官网发布。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各项规定,接受纪检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予以处理。


八、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选择官方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因查看非官方或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

(四)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身份证遗失的可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户籍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证明参加)。入围名单、笔试和面试等具体事宜在宁远县人民政府网和宁远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官网公布。

(五)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聘用考试诚信库,三年内不得报考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工作人员。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宁远县医共体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招聘咨询电话:0746-7325143

纪检监察电话:0746-7325116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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