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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湖南-湘潭市-招警-2026-劳务派遣-湘潭市公安局

湘潭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3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4 08:00-2026/8/3 17:30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湘潭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由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工作人员发放招聘告知书,告知其职位名称、工作性质及工作要求,报考人员现场签字后收回留存;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4日-8月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湘潭市公安局咨询电话:0731-58308835,湘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55572985。报名地点: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公司(湘潭大道锦绣新城中信银行旁),市内可乘坐3路、23路、25路到广电中心下,联系电话:15073200023、15273299695。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湘潭大道241号,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院),市内可乘坐3路、23路、47路、68路到高新科技大楼站下,联系电话:0731-58532100、18711015766。择一人力资源公司报名即可。

(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由本人填写《湘潭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时所填写信息、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

湘潭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填写的信息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与招聘计划核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初审合格的笔试人员名单通过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公安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通过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另行公告。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通过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成绩。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另行公告。

(二)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另行公告。

(三)面试要求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招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场次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四)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体能测评

1.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人员名单通过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为4*10折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4.考生对本人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向现场的监督人员当场提出,考生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试所有项目均当场当次进行,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试申请不予受理。


八、成绩合成和排名

(一)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特殊情况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1.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公布;

2.体检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同时增加吸毒检测项目,参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参考人员,经本人申请、招聘单位审批同意后,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当岗位出现职位空缺时,可从该批次后备人才库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人选,并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相应的程序对空缺职位进行补充。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考察内容按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全面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如有考生放弃,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察。


十一、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反映问题或收到的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2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映的情况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按照《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执行。

3.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须按照警务化管理要求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党纪警规和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章制度及有关保密规定。

4.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主要由基本工资、月考核奖、勤务补贴、层级工资等部分构成,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招聘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将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湖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十三、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公告以湘潭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除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外不另外收取其它费用。

(三)报考人员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身份,不按要求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的无法进入相应招聘环节现场,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十四、本次招聘政策由湘潭市公安局、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731-55297030

咨询电话:湘潭市公安局0731-58308835

湘潭市人社局0731-5557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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