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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湖南-湘潭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

2026年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6年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1人1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7 08:00-2026/7/31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8/24 08:00-2026/8/29 20:00
笔试时间
2026/8/29 08:30-2026/8/29 12:0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潭县人才发〔2024〕1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6年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1名,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详见《2026年湘潭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准。最高年龄要求38周岁是指1987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非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报名前取得。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8月31(含)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书,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3.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最低学历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要求专业按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人才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工作专班办公室研究认定是否符合条件。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截至报名时未落实编制内工作,不限工作经历和社保缴纳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高校学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生,2026届毕业生可根据条件报考);

7.湘潭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园区)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及辞职、辞退未满一年的原编制内工作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人才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当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一定比例时直接面试,当有效报名人数达到一定比例时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笔试开考情况详见引进程序中有关笔试的规定。


四、人才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下列程序进行,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官方网站: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8:00至7月31日17:30。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网站(https://www.cndc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本人所留通讯方式要准确、畅通。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相关证件的照片,上传图片的要求:jpg格式或png格式,文件大小10KB以上512KB以下(证件照要求600*900像素以内)。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提交的材料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如因个人错报、提交资料不全、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必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时填写身份证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考试时出示原件。

4.资格初审。主管单位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2026年8月3日17:30之前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初审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三)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报名期间引进岗位无有效报名人员时,本岗位不参加集中考试,在公告发布当年度内引进岗位计划继续有效,待符合开考条件时组织考试。具体考试信息将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开考。引进岗位单个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5(含)时,报考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笔试;引进岗位单个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5时,报考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岗位是否需要进行笔试的情况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两个科目。笔试范围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附件4);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计分方法折合后的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打印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8:00—8月29日8:00。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人才引进各个环节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4.笔试时间。2026年8月29日(星期六)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笔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培训和考试中心,416办公室)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查分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考生。

(五)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2.现场资格审查对象。进行笔试的岗位,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3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报考该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3.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资料,具体应提交的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面试对象不再递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公告。

4.面试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名

1.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下同)分别按50%和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2.笔试和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得分+《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

3.综合成绩: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进行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4.成绩排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进行了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未进行笔试的岗位,按不去掉考官评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平均分的面试成绩排名。

(八)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涉毒毛发检测。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十)递补

有体检、考察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情况的,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经审定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县新闻网、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聘用管理

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岗位等级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在湘潭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离湘潭县。引进单位按程序办理人事聘用手续,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享受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为确保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务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举报监督电话:0731-578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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