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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卫健系统2026年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湖南-益阳市-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南县-有编制-南县卫健系统

南县卫健系统2026年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县卫健系统2026年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42人3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00-2026/7/24 18:00
笔试时间
2026/8/22 -2026/8/22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南县卫健系统拟面向社会引进和公开招聘编制计划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等事宜,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已纳入南县编制管理的人员;

7.自2021年以来,在南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拟聘公示后放弃人员;

8.在南县卫健系统编制内工作未满五年的已出编人员;

9.在南县卫健系统编制内工作满五年、离职不满一年的已出编人员;

10.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1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2名,其中人才引进6名(A类岗位),公开招聘36名(B类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南县卫健系统2026年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岗位要求的年龄上限38周岁指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依此类推。

2.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必须于2026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3.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若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需经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议是否符合岗位所设的专业要求。

4.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5.高校毕业生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报考B26-B28岗位的考生还包含以下形式的人员: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需取得住培合格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需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6.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相应的行政区域。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南县人民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应聘人员各项考试成绩、后续各项招聘环节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等均在南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南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南县人民政府大楼325室)。

3.报名方式: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在报名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南县卫健系统2026年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本人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带二维码,且在验证有效期内),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3张;

⑤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各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相关材料。

(2)非南县在编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开出的同意报考证明。

(3)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确认报考岗位后,非岗位取消,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5.资格审查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A01-A05的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岗位代码B01-B28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由南县卫健系统人才引进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调剂到其他岗位进行招聘。

2.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8月22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岗位代码为A01-A05、B01-B25的岗位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岗位代码为B25-B28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同类试卷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②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③因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而造成所报考岗位拟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④入围体检的最低面试分数线为75分。

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将毒品检测(毛发检测)纳入体检范围。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体检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对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体检,以及体检合格而自动放弃考察(需出具书面说明)的考生,按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县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考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考察过程实施监督。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考察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对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报考乡镇卫生院(B22-B25)岗位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


六、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

3.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浏览南县人民政府官网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七、招聘纪律及监督单位、电话

1.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南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单位及电话:

1387433002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南县卫生健康局:

0737-5225249(人事股)

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7-522117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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