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中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药师(士)、超声科打字员(包干待遇)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药学人员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含中药学)。
3.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具有良好的品行。6.形象端庄,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7.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超声科打字员(包干待遇)人员
1.女性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相关专业。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5.具有良好的品行。6.形象端庄,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7.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7月17日
3.报名资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②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药学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及原件;⑤报名表。
4.现场报名地点:江永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部(县人民医院门诊5楼)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
考试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录取,确定体检人选,有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工作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可依次予以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江永县医共体总医院公示栏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考察与试用
对体检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进入考察和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综合素质、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考试与考评,合格的聘为合同制员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它事项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发生疾病,经江永县医共体总医院、中医医院专家委员会确认该疾病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适应本专业技术工作,或后来发现在招聘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一律解聘。本公告最终解释权由中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联系电话:江永县医共体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746-2490159。
江永县中医医院
2026年07月13日
供稿:人力资源部
编辑:谢江秀
二审:何少平
三审:周文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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