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8人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育人才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单位全额事业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引进岗位
本次教育人才引进均为县属高中教师岗位,具体岗位及计划数见《长沙县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符合《长沙县2026年公开引进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本次相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长沙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认证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9日(2026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代替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院校开具的有关证明代替毕业证及学位证参加报名,但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长沙县编制备案管理教师;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五、引进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适岗能力评价材料提交—适岗能力评价—公布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选岗—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发布,后续各环节相关事项通知(公示)等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公布。
(二)网上报名及适岗能力评价材料提交
1.报名及材料提交方式:本次引进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网址为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w.com);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的同时,按提示要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本人的适岗能力评价材料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
2.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10日13:30—7月21日12:00,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系统于7月21日12:00准时关闭,逾时不予补报。适岗能力评价材料接收截至7月21日12:00,逾时未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一概不予接收。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适岗能力评价材料的人员方可视为有效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两项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个人适岗能力评价材料提交要求:在报名系统下载材料模板,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整理个人适岗能力材料文档,完成后转换成PDF格式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文件通过电子邮箱附件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邮箱详见下图)。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从而影响报名或适岗能力评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须达到3:1(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
5.本次采用诚信报名,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先在报考系统完成实名认证,未通过实名认证的人员,其报考信息不被系统接受。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含附件),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三)适岗能力评价
1.对有效报名考生所提交的适岗能力评价材料进行评分,按岗位计划数1:10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入围最后一名的同分者,一并进入笔试环节。各岗位有效报名考生与岗位计划数低于10:1的,可全部入围笔试环节。
2.适岗能力评价分数仅作为入围笔试环节的依据,不带入下一环节。
(四)公布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及缴费
1.入围笔试人员名单、缴费方式等有关事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入围笔试环节的考生均须按规定完成缴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的标准,收取考务费100元,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导致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1.准考证打印:入围笔试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31日9:00开始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并妥善保存,现场资格审核时交引进单位审查。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8月2日(周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缺少以上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查询通知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查分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相关证件向长沙县教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待复核结束后,由长沙县教育局将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
5.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方可入围现场资格审核环节。
6.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现场资格审核
1.同一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及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均须)、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等级证、⑥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适岗能力评价材料对应的相关佐证等。
3.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此导致岗位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均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1次。
(七)试教
1.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试教环节。入围试教人员名单、试教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试教内容为长沙县现行高中学段教材,教材由长沙县教育局提供。
3.试教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每个阶段的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
2.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4:6的比例合成,即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
(九)体检
1.以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照1∶1的比例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通知将在长沙星沙人才网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5.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终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导致该引进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十一)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星沙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个人放弃或被举报查实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十二)选岗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自主选岗,综合成绩相同的,则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2.因考生放弃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选岗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聘用人员在长沙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或未按要求到单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此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引进聘用后符合长沙县教育人才引进培育相关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在非指定网站和公众号发布任何信息。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符合报考条件且确有个人意愿的考生方可报名参考。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录入长沙县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长沙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引进、选调)考试。
4.引进过程中所有通知均以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为准,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形式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5.本公告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30)
2.技术支持:长沙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0731-84062928(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30)
3.监督电话:长沙县教育局教育督导科(监审科):0731-84069019(仅工作日上班时间9:00—12:00;13:30-17:30)
附件: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