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0个岗位
衡阳市第十中学为衡阳市教育局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一所教育矫治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专门学校。根据中央、省、市专门学校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和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等精神,为做好学校教师配备工作,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选调岗位及计划数
2026年衡阳市第十中学选调教师1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编制使用计划经中共衡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衡阳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在编在岗教师(工勤岗位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⑤接受专门学校工作模式。本校为封闭式矫治管理专门学校,学生全年在校,不统一集中的休寒暑假假期,学校统筹全体教职工轮休。
2.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8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XX日,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8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XX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3.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证要求
以具体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中教师资格证要求为准。
5.普通话证要求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其他要求
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的条件,档案审核合格。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选调
①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教师(其中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服务乡村学校未满5年的人员不得报考)。年限计算说明:以1学年为1年计算,2025-2026学年(即2025年9月至2026年报名时)在职在岗可计为1年;需提供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②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④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视同称职<合格>等次);
⑥有吸毒史的人员;
⑦有精神疾病史的人员;
⑧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⑨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xx日至6月xx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xx日9:00至2026年6月xx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应聘人员用手机微信搜索“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公众号(选择报名考试-考试报名)进入本次报名通道,选择岗位进行线上报名,所有填写信息都在手机上完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报考证件),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后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以下材料图片:
①《2026年衡阳市第十中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不得使用电子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③毕业证原件以及经“学信网”查询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到2026年9月30日)。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所有报考人员须上传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上传相关查询页面;
⑥普通话证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查询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
⑦承诺书扫描件(考生本人亲笔签名,附件4)
4.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必须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线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实行报名时线上资格初审,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线上资格初审、笔试后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下,由衡阳市第十中学具体实施。线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选报的岗位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件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的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进行咨询。
线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6月xx日9:00至2026年6月xx日17:00。考生在成功提交个人信息后,应及时关注初审状态(需关注“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公众号,通过公众号推送审核状态)。补充资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xx日中午12:00。资格初审合格者,非因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四)线上缴费及费用减免
本次招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报考人员需按时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我的-我的缴费)缴费,时间为2026年6月日9:00至2026年6月xx日17:00,完成缴费即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五)线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请报考人员根据笔试公告要求,用手机登录“衡阳人事人才考试”微信服务平台(报名考试-准考证-获取准考证),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纸质版,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准考证,视为自愿弃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此次招聘各环节均需出示的证件,考生需妥善保管。
(六)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报名缴费成功者)开考比例为1:3,如低于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并于笔试前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衡阳教育信息网官网进行公告,报考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已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或申请退还报名费。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注册。
2.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闭卷),考试成绩=笔试成绩。
3.考试内容
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分学科(专业)制卷,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公告。
笔试对象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打印的准考证准时入场参加笔试,身份证丢失或已过有效期的,可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中的任一有效证件参考。其他诸如社会保障卡、护照、驾照、电子身份证等,不能作为参考证件。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4.最低合格分数线
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七)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试教(上微型课),并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资格复审合格者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公布于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衡阳市教育局会同衡阳市第十中学共同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含电话通知)之日起7日内到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衡阳市蒸湘区白云路19号,衡阳市教育局214室,电话:0734-8811312)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体检一般应在90日内完成(从第一次体检之日算起),孕妇可延长至一年。体检全过程中,入围体检人员不得自行打印体检结果。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名单在衡阳市教育局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考察由衡阳市第十中学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以及档案材料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部门提交书面考察结论,自愿放弃考察的由本人提交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两种情况均应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规则
本次公开选调所有环节(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中若出现不合格、弃权或被取消资格造成岗位空缺,均不进行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衡阳市教育局审定,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核准备案后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按衡阳市第十中学岗位设置方案及单位内部岗位竞聘结果确定岗位等级。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过90日。拟选调人员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衡阳市教育局规定时间(以《衡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人员通知书》明确的选调起算时间起90日内)按时转入档案等人事相关手续者,视为自行放弃,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此次选调人员须最低服务3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五、选调监督
选调工作在衡阳市教育局党组领导下组织实施。由衡阳市纪委监委、中共衡阳市委编办、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实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调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选调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12/8811335(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34-2880153(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自行查阅通知,并确保通讯畅通。未及时查看或通讯不畅导致后果,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衡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教育局商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