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
因学校工作需要,湖南工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尚未解除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hut.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9:00日至6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人事招聘系统,进入系统后注册登录,按岗位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
(3)招聘岗位明确有工作经历、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执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医生岗位可提供规培证书。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5)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的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提供认证材料。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6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均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人事招聘系统反馈,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认是否完成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笔试参考确认。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不符合开考比例,则根据相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2.复审:安排在面试的前一天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组人员对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四)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7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关注。
3.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了报名确认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参考人员对党的创新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等的掌握程度,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职业认知、语言表达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总分100分。
4.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等环节均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考核成绩排名先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前,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经学校审定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业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22183227(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
1.《湖南工业大学2026年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一览表》
2.《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
湖南工业大学
2026年6月17日
编辑丨李亚
审核丨刘跃辉
校对|符政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