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6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韶山市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5年内不得调离韶山市教育系统。
三、招聘单位与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6个岗位共18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韶山市教育系统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岗位计划分为A、B、C、D、E五类专业技术岗位。报考A、B类岗位的考生只需面试。报考C、D、E类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A类岗位。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1人。
2﹒B类岗位。引进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8人。
3﹒C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4人。
4﹒D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中在职名优教师3人。
5﹒E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初中在职名优教师2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做限制。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见附件4)。《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报考C类岗位,如所学专业与所要求专业不符,但执有所要求教师资格证,并执教教师资格证对应科目课程2年(含)以上视为合格(证明见附件2模板)。
4﹒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5﹒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
6﹒教师资格证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A、B、C类岗位考生:
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5日以后、2008年6月5日以前出生)。A类岗位限退役军人报考。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本科专业与教师资格证相符。报考语文岗位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报考D、E类岗位考生:
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80年6月5日及其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截止2026年6月30日前)的高中教育(D类岗位)或初中教育(E类岗位)教学工作经历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①近3年内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近3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
③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经历;
④近3年内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段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⑤近3年指导学生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所报岗位学科县市级贰等奖或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
注:“近3年”岗位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指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其他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服务期限未满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2026年9月30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及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其他人员。
8﹒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被查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全程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公布。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缴费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5日8:00至6月11日17:30。报考者登录“韶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osh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要求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6月11日17:30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线上资格初审。报名时请上传如下资料扫描件:
①《韶山市教育系统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其中资格审查意见栏在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暂不签字)。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
④教师资格证书。
⑤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提供二级甲等(含)以上普通话证书。
⑥任教工作经历证明(报考D、E类岗位按附件2模板,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⑦报考D、E类岗位考生需上交至少1项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能力、业绩、荣誉等证明材料。
⑧退役军人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或退役军人优待证。
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6月12日17:30前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及时查询本人的资格初审结果,因应聘人员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或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责任。
3﹒缴费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即可缴纳考务费,须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人),缴费时间为2026年6月6日8:00至6月13日17:30,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笔试
1﹒A、B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不进行笔试。C、D、E类岗位须笔试,笔试时间为6月21日,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打印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8:00至2026年6月21日8:00。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3﹒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同意,特殊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2:1。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退还考务费。
4﹒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5﹒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官网通知公告。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报考A、B类岗位报名成功的全部考生为资格审查对象;报考C、D、E类岗位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教师岗位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对象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错过资格审查递补环节的,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为面试对象。
2﹒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于面试前公布。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4﹒各招聘岗位的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答题和试教、答题和试教及专业能力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面试公告)。
5﹒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教师岗位面试只有答题与试教环节的,其中答题20分,试教80分。教师岗位面试要求有答题与试教及专业能力展示的,其中答题20分,试教50分,专业能力展示30分。所有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为80分。
(五)成绩合成、排名
1﹒成绩合成。A、B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就是综合成绩。C、D、E类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A、B类岗位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试教成绩排名。C、D、E类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见体检公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
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及面试后递补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面试后,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时,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八)拟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报2026年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聘用人选,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由用人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岗位等级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竞聘上岗后决定。聘用人员在韶山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发现应聘人员、有关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本次招聘在官网上的相关公告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后果自负。
3﹒聘用人员原有工作单位的,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相关手续的办理由其本人负责。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韶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5﹒招聘咨询及举报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电话:0731-55682004,监督电话:0731-55682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