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城市建设投融资中心拟公开选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二)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扎实,品行端正,工作实绩良好,群众评价较好;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在新田县各乡镇(街道)连续工作3年以上,现工作单位连续在岗1年以上;新晋升职员等级人员,须在现职员等级连续任满1年;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7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备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四)不得报考情形
1.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岗位、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事业身份尚未完成整改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7日;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6月7日前取得。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新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本次选聘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6月12日(上午8:00—12:0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新田县政府办政工室(行政中心西区218办公室)。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
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
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真实材料,简历从高中阶段填写,时间连续完整。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生须在笔试前两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府办政工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试卷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比40%、写作分值占比60%,笔试成绩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经选聘工作小组同意,可取消、核减岗位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相关情况及时公示。降低比例开考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成绩须同时不低于同试卷参考人员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一并入围,缺考人员自动弃权。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测试岗位履职综合能力。
3.岗位面试无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场次有效竞争职位入围考察人员最低面试分数,否则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与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排名规则:综合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综合、笔试成绩均相同,面试总分高者优先;各项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确定排名。
(七)考察
按综合成绩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政府办通过查档、谈话、走访等方式开展考察,重点核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廉表现。
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的,可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公示后放弃或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各考试环节结果及拟选聘人员名单均在县政府网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手续办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调动、聘用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严肃考风考纪:对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
2.严格回避制度:选聘工作人员与考生存在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3.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746-4726878(县政府办政工室)。
4.解释权限:本公告由新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5.全程监督:本次选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