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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的公告
湘阴县人民法院关于2026年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1 08:00-2026/5/9 17:00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聘用制工作人员。


招聘计划


1.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聘用制书记员3名,不限性别;


2.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管理的聘用制法警2名,限男性。


报名条件


(一)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学历要求


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附加条件


自愿在湘阴县人民法院工作一年以上,单位不安排宿舍。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5月1日至5月9日,将招聘条件、名额、报名方式和时间等内容在湘阴县人民法院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的,请到湘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15室报名。


邮寄报名的,请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报名(收件地址:湖南省湘阴县新世纪大道;单位:湘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414600;联系人:黄主任;电话:0730-2265830,19892502336)。


网上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yxrmfyzzb@163.com,邮件名称注明“报名湘阴法院聘用制人员+岗位+性别+姓名+电话号码”。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1日上午8点至5月9日下午5点(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方式的,下列材料需提供纸质档;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的,可提供电子档及扫描件。


(1)《湘阴县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用A4纸张双面打印、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同时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与报名资料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用于制作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及招聘资格。报名人员按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和技能(体能)测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考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40%。


2.技能(体能)测试,总分均为100分,占综合成绩60%。


(1)书记员:测试听打速度,根据正确率计算分数。


(2)法警: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往返跑10米×4、步法与立定及立定跳远。


笔试和技能(体能)测试时间将另行通知或公告。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技能(体能)测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面试其他事宜。(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测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五)考察与体检


笔试、测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增加涉毒检测项目。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对考察后的拟招聘人选,经湘阴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在湘阴县人民法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试用及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考察合格人员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拟聘用人员安排至业务庭室进行试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转正考核,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薪酬待遇


试用期后年薪为50000元左右(含各类福利),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离职的不发放绩效奖。


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湘阴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严格资格审查。将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一经核实的,一律取消其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湘阴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湘阴县人民法院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730-2265830(院政治部)。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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