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5/11 08:30-2026/5/15 17:30
为切实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实党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全县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公开选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2名。(选聘职位详见附件1职位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修养良好,对党忠诚老实,严守党的纪律规矩。
3. 年龄一般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选聘公告发布当月最后一日);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丰富、表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 热爱党建工作,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全身心投入专职党建指导工作。
6. 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撰写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材料。
7. 掌握基本计算机操作和网络运用技能,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开展工作。
8. 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职业记录。
9.江华瑶族自治县户籍(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 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