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0人47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七个岳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岳阳市市直公办高校、公立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人才(使用事业编制)。
一、组织领导
在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委(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公告及附件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岳阳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
此次市直公办高校、公立医院共发布招聘岗位36个(岗位计划55个,使用事业编制),所有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此外,岳阳学院(民办高校,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2,由岳阳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招聘有关规定由岳阳学院制订和解释,请应聘人员与岳阳学院联系报名、考试等事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附件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4)为准;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2026年毕业生,其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