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18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汉寿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2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选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选聘)名额
面向全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17人。面向全县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聘7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6年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4.非现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选调(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