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3个岗位
为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因工作需要,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消防文员7名(接警调度员5名、会计2名),具体资格条件等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工作内容
接警调度岗:(一)负责耒阳市行政区域119火警电话接听,受理火灾报警和紧急救援求助电话;(二)实时跟踪火灾事故处置情况,与现场消防队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事故进展;(三)及时向上级报告火灾事故处置情况,并根据上级指示进行工作调整;(四)填写火灾事故统计报表,报送上级部门等其他上级赋予的任务。
会计岗:(一)负责会计账、资产账的日常记账工作,定期梳理清理往来款项,确保账务清晰准确;(二)按时完成经费月报、预算季报、决算年报编制及预算系统数据填报工作;(三)负责地方财政预算录入,推进项目库建设与维护,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四)规范管理本级财务档案,包含会计凭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等。
三、招聘条件
(一)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消防救援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疾病,符合招聘岗位体检要求;
4.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职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过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7.具有其他不适合招聘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薪资待遇
(一)薪酬构成: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工资组成,收入区间为3400元-5200元(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年底根据年度考评档次发放十三薪,各岗位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详见附件;
(二)试用期薪资:试用期3个月,按正式工资标准的80%发放(含个人应缴保险部分);
(三)年终奖励: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增发一次性年终奖金;
(四)社会保障: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和大病医疗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入职满1年及以上后缴纳住房公积金,核发《政府专职消防员证》,享受地方相关优待政策;
(五)其他福利: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发放制式服装;可申请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相关福利;每年享受1次单位组织的免费体检。
五、用工形式
(一)录用人员首次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3年劳动合同,建立规范员工档案;
(二)试用期3个月,录用人员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参加支队组织的上岗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六、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703室(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消防支队)
(三)咨询电话
0734-8863183陈女士
19807342017谢先生
仅限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咨询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
3.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6.所有复印件均需采用A4纸规格,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需现场填写《报名表》(表格现场领取),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七、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的流程进行,各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
1.考试内容。接警调度员主要以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和岗位专业知识为主,会计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核心知识点,侧重考核岗位所需的财务业务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及综合素养;
2.考试形式。闭卷考试,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3.合格标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短信通知,请保持通信畅通。
(二)面试
1.入围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入围);若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5,则全部进入面试;
2.考核内容。通过自我介绍、结构化提问等方式,考察报考人员的知识面、沟通表达能力、应急应变能力、性格特质及对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过短信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心理测试
1.测试对象。面试合格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合格标准另行确定);
2.测试方式。采用消防员招聘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现场测试,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3.结果运用。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
1.入围规则。根据总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含补录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步纳入毒品毛发检测项目,以当次体检数据为准;
3.复检要求。承检医院提出复检项目,经个人申请,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同意可复检1次,复检费用自理,最终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费用报销。体检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试用期满后凭有效体检票据由所在单位全额报销(复检费用除外);
5.递补规则。体检不合格或毒品检测呈阳性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政审
1.政审对象。体检合格人员;
2.政审要求。报考人员需打印征信报告,领取《政治考核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居委会)及公安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按要求提交至招聘单位;
3.审查内容。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面貌、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家庭背景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
4.结果运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录用及补录规则
1.录用。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人选,体检和政审均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补录。拟录用人员在录取后3个月内(含试用期)若因被淘汰、主动离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照本次招聘总成绩排名从后续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递补1名,递补人员需按规定完成体检、政审等剩余未完成环节(已完成环节结果有效),合格后方可录用;递补有效期为首次录取后3个月内,逾期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仅接受线下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二)招聘全程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谨防诈骗;
(三)监督举报。本次招聘由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检室、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负责监督,受理相关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734-8863166<支队纪检室>、0734-8863183<支队队务和专职队管理科>,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四)通知方式。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具体安排均通过短信通知,请确保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真实有效,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自动放弃情形。应到现场而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或应签字确认而拒绝签字的;未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政审材料等相关资料的;
(六)本公告由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咨询报名咨询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