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1个岗位
根据湖南省"一村一辅警"建设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选聘,现将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补充选聘"一村一辅警"18名(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空缺岗位表》)。
二、选聘范围
耒阳市事业单位具有差额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中除卫生健康部门专业技术人员以外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1.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①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结案或者受处理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④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⑤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在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选聘公告,并在相关单位张贴选聘简章。
(二)报名(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需交验的资料:
①报名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近期免冠相片3张;
②《耒阳市选聘"一村一辅警"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③在编在岗人员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3.报名地点:耒阳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室
4.咨询电话:0734-4358053
(三)资格审查(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聘资格。报名时工作人员对其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招聘计划数与报名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相关程序核准后,可以取消、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笔试前进行公告。
(五)文化测试(测试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
文化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长90分钟,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常识,时事政治等)和公文写作,公共基础知识占60%,公文写作占40%。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体检以及递补的对象。
(六)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文化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末名出现文化测试成绩相同者,按公共基础知识得分高低排名),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同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因放弃体检(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文化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1次。
(七)政审
政审由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人社局及原工作单位共同参与。重点是考察应聘者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等。本人放弃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八)公示
1.政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聘人员。
2.对拟选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734-4389787)。
3.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选聘资格,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的可递补。
(九)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后的选聘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实行军事化管理,时间不少于20天。
培训内容:队列训练、法律知识、电脑培训、规章制度及群众工作、社区警务和公安业务知识。
(十)分配
按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本村人员(现户籍所在地、现居住或曾经户籍所在地)优先选择的原则在空缺岗位中自主选岗定岗。
五、待遇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解决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按辅警经费标准解决装备、服装、训练费用,由市财政统一拨付给市公安局。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列为乡镇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工资、社会保险列入财政预算,装备、服装、训练经费列入市公安局经费预算。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不办理转编手续。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最低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允许流动调配出"一村一辅警"队伍。
本公告由耒阳市"一村一辅警"选聘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