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5个岗位
为调整城乡医务人员结构,加强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组〔2016〕11号)和《苏仙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人员流动调配办法(试行)》(苏编发〔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2025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计划
1.计划选聘专业技术人员10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选聘公告和选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
苏仙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nsx.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苏仙区卫生院具有差额事业编的在岗医务人员;
5.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
6.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技能等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1)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11月24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须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和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4)岗位要求中的工作经历、资格、职称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11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在苏仙区卫健系统服务未满5年的人员;
6.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新提拔、新晋升职员等级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考务费。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下同)。电子身份证不作为本次考试的有效证件。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地点为苏仙区卫生健康局10楼会议室(郴州市福源路)。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报名信息。
(2)需咨询选聘学历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咨询苏仙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以下同)。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取消岗位选聘计划。如取消岗位选聘计划,将于2025年12月3日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报考人员本人进行。
1.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进行装订:
(1)报考人员请自行下载并填写好《2025年苏仙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本区卫生院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签名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提供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查询记录截图。
(7)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和姓名。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任何时候经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科目均为“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25年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在苏仙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1406(郴州市福源路)领取准考证。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7.笔试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选聘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选岗等后续环节。
(四)选岗
笔试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选岗对象,如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增设考核程序,按照《考核量化计分标准》(附件3)计分考核,考核分数排名第一的考生确定为选岗对象。选岗时间、地点、具体考核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
选岗人员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六)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选岗情况和考察结论,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报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聘单位、选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选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选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选聘公告及各选聘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选聘单位均不负责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聘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选岗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和选岗。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聘纪律,诚信参与选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笔试后,对放弃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给予递补,但各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不超过2次。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招考服务咨询
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要求等由苏仙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选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选聘考务咨询:
苏仙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735-2884003。
2.选聘程序咨询:
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35-2890097
七、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4003。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