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校聘教师方案
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公开招聘校聘教师方案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若干人

报名时间
2025/8/12 -2025/8/18

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


2025年公开招聘校聘教师方案


长沙市南雅星沙实验中学


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根据办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六)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计算至2025年8月11日。


(七)新聘用人员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8月11日后出生,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教练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长沙县教育系统2024年员额内非末位淘汰校聘教师此项不做要求。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2.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3.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侵害等犯罪情形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和党籍的;


5.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政务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解除聘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机构的编外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考核不合格被末位淘汰的编外人员;


9.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2025年公开招聘校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招聘程序


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通过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8月18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考生须提供《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相关资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等)及获奖证书等电子资料,所有资料以压缩文件夹形式打包至各校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学段+学科+姓名+联系方式”。)报名成功后将电话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考生须提供《报名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考核)


1.考核时间:各校自行确定。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当天携带相关资质证件、荣誉证书的原件来校进行考核。


2.考试(考核)内容:学科素养测试+10分钟片段课试讲(现场备课)+面试。


①学科素养测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体育学科基本素养测试为专项技能展示+规定项目技能展示,信息学科为术科专项技能测试。


②片段课试讲:以所报岗位知识为主,主要考核相关选题知识的理解、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


③面试:以考核综合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为主。


④综合成绩=学科素养×30%+试讲×50%+面试×20%.


3.考核相关要求:考核满分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得分合格分数为8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考核)。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片段课试讲、学科素养测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片段课试讲、学科素养测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用工单位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片段课试讲、学科素养测试、面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各学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程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3.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照长沙县校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各校具体组织实施,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4021145


本公告由长沙县昌济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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